20年专注于专线物流运输

—专业、安全、高效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056-5256

振宇新闻

济南振宇物流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大桥路盖世国际物流中心第五库区对面

电话:0531-55568168

0531-55568169

传真:0531-88278468

手机:15966665656

网址:http://www.zhenyu56.com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振宇新闻 > 行业新闻 >

振宇新闻

济南物流:浙江省专门立法: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提供快递服务!

发布者:振宇物流 发布时间:2021-04-26 15:25:45 4月22日,浙江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从规划、用地、车辆通行、投递服务、“两进一出”、从业者权益和快递经营等方面作相关保障规定,明确提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
 
草案针对快递经营管理从七方面做了规定。一是明确快递经营者的分支机构和末端网点开办实行备案制;在同一县(市、区)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实行“一照多址”。二是明确将快件投递到智能信包箱等末端服务设施的,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并及时告知投递情况及收费标准。
 
三是规定应当加强从业人员规范化管理,实施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完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公共卫生安全防范措施。四是规定用户可以对服务质量投诉和申诉;投诉和申诉不成立的,不纳入服务质量评价管理。五是规定快递经营者因从业人员过错给其造成损失要求其赔偿的,应当提前告知并说明理由。六是规定快递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安全检查制度,对电子运单中的个人信息作匿名化处理。
 
七是规定快递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等手段阻断快递经营者正常服务;平台型快递经营者不得禁止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限制其他快递经营者进入。

来源:物流指闻
 
http://www.zhenyu56.com